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DHXFC251130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0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XFC2511304

项目名称: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依据《响应承诺函》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2家),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响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联合体成员必须各方共同签署《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分工。且响应时必须提交《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18日 至 2025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响应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0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2楼

联系方式:020-82006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123号22层2202房

联系方式:020-339724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家威

电  话:020-33972487

广东和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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